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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
李剑波 |
性 别:
男 |
院 系:
基础医学院 |
行政职务:
教研室主任 |
专业技术职称:
教授 |
导师类别:
博士生导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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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专业1:
法医学 |
从事专业2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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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专业3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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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学历:
博士毕业 |
最后学位:
博士 |
任硕导年月:
199807 |
任博导年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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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院士:
否 |
是否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:
否 |
毕业院校:
重庆医科大学 |
毕业专业:
100210 外科学 |
毕业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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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电话:
02368485786 |
E-mail:
ljb2032008@163.com |
是否停招:
否 |
◇ 个人简历: |
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病理学、法医物证学。目前已培养研究生17名,毕业12名。科研方面,累计在国家及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(SCI 4篇),参与编写法医学教材8部(其中教育部、人卫统编教材5部)、主编专著1部、参与编写专著2部。
《正常人体组织细胞中ABH物质分布与应用研究》课题纠正了经典法医学专著《实用法医学》的错误,于1997年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。
《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机制研究》首次发现其损伤有形态学及生化指标的客观证据,并提出其死亡鉴定标准,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。
首次发现电击伤后骨骼的损伤证据,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。
目前从事《弥漫性轴索损伤早期诊断标志物的筛选》课题研究,运用代谢组学、蛋白质组学、分子生物学手段,寻找临床、法医早期诊断DAI的客观证据。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教书育人,教学效果好;关心学生;法医本科专业论证,领导、开设法医十门专业课程,开展PLA教学;联系教学基地建设。
学科建设:自96年主持教研室工作以来,完善法医病理实验室、法医临床实验室、建立法医物证实验室(97年在重庆地区率先组建法医DNA室,把DNA证据运用于法医学实践,填补重庆地区空白)、法医毒化、法医人类学实验室;领导申报法医学重点学科、博士点(基础医学-法医)、重庆市刑事侦查技术工程中心,并担任负责人。
热爱法医事业,累计完成法医学鉴定万余例;每年主持、参与市内、外重大疑难案件的会诊鉴定百余例,无一例失误,受到各方好评,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。
2007年获重庆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,2009年获司法部先进司法集体;2011年获重庆市科协先进个人。目前是中国法医病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,重庆市法医病理主任委员,中国法医学会理事、中国高等医学法医学研究会理事、实验室认证认可国家级评审员、重庆市法医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、重庆市法医学会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、重庆市司法鉴定委员会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、重庆市检察院法医技术顾问、重庆市第一检察院智库专家、重庆市公安局技术顾问、重庆市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卫生法学理事等。 |
◇ 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: |
法医病理学(颅脑损伤、猝死、神经原性休克等)、法医物证学(DNA多态性与个人识别、亲子鉴定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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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:出版专著教材情况(注:在书名后注明教材或专著) |
名称 | 类别 | 出版单位 | 日期 | 排名 |
重庆法医理论与实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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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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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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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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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法医理论与实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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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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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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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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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学(5+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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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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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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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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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病理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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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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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卫生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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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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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科学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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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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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卫生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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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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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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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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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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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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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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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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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学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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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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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: 成果获奖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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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: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|
项目名称 | 任务来源 | 完成形式 | 完成日期 | 鉴定验收单位 | 主要结论 | 排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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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: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 |
项目名称及下达编号 | 项目类别 | 项目来源 | 起讫时间 | 科研经费(万元) | 本人承担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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